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王英杰 温娟)以鱼竿式作案工具,专挑散户下手,通过抛竿入室的方式多次窃取财物数万元。9月17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黄某。
50多岁的黄某平日与女友租住在石峰区某小区,白天是正常上班的装修工人,到了夜晚便干起了“兼职”。经查实,5月至8月期间,黄某经常凌晨两三点游荡在天元区张家园散户等地,专门挑选未关门窗的住户,之后便就地找寻竹杆、衣架等,把衣架绑在杆子前端做成一个简易的加长钩子,再把长杆伸入被盗房间窗户,专门勾取正在充电的手机或者衣物内的财物。
6月26日凌晨,黄某来到某小区,见被害人郭某正在睡觉且窗户没有关紧,便使用惯用工具从窗口伸进去勾出手机及其他财物。被察觉后,他将竹竿丢在附近,携带盗取的财物逃走。随后,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