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露 通讯员 唐艳丽)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脱贫工作,切实帮扶贫困家庭增加就业收入,日前,茶陵县出台了《茶陵县农村贫困劳动力跨区域(县)务工交通补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享受交通补助,以此鼓励贫困劳动力自谋职业和稳定就业,加快农村贫困家庭脱贫步伐。
《方案》明确补助对象为茶陵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即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且自行乘用交通工具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区县)外出务工和创业的贫困劳动力。补助标准按照转移就业地点,分省外和县外省内两个层次给予一年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标准为县外省内每人每年200元,省外每人每年300元,补助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补助对象名单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交通补助将通过“扶贫明白卡”直接拨付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