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禁渔期内电打鱼被判刑 还被罚向捕捞水域投放鱼苗1万尾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在湘江禁渔期驾船电打鱼,结果不但触犯法律,还被罚鱼苗1万尾。10月12日,张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天元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向捕捞水域投放鲢、鳙鱼苗1万余尾。

    6月27日,张某在明知4月1日至6月30日为湘江禁渔期间的情况下,驾船并带着电鱼工具,在天元区雷打石湘江航电枢纽下游100米处(湘江禁渔区)电击捕鱼,被渔政部门及公安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执法人员当场扣押电捕鱼设备,查获了非法捕捞的雄鱼、鲴鱼共18.5斤。

    经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对张某电击捕鱼造成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失进行评估,张某的非法捕捞行为,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造成天然渔业恢复费用,建议购置10548尾鲢、鳙鱼苗放流湘江修复渔业资源与环境。

    张某当庭道歉,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同意对破坏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