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相关条款调整和补充答记者问
编者按:今年5月以来,苹果装饰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相继关停“跑路”,导致装修业主利益损害、供应商货款被侵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严重后果。针对住宅装修行业现状,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毛承义,他对记者说,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对2014年出台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倡导住宅装修由“先付款,后装修”模式变为“先装修,按工程进度付款”模式,同时呼吁市民理性消费,用正确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示范合同》文本将于2018年10月1日在全市倡导施行。
目前已有家博大家装、美来美装饰、居佳宜装饰、360云家装等多家装饰协会会员单位已经率先开始使用。
为什么要对《示范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1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给装修业主几点建议
4
答:自201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来,对规范我市住宅装修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住宅装修的不断发展,该《示范合同》已难以适应目前行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住宅装饰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我市住宅装饰装修实际情况,对《示范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和补充。
《示范合同》调整和补充内容有哪些?
2
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直致力倡导规范服务、诚信经营。
1、倡导装修业主使用《株洲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装修业主不可盲目相信各种装修低价套餐、装修返利等广告宣传手段,建议市民在装修前查验装饰公司是否具有正规经营许可和装修资质,倡导消费者建立良好的消费观,切不可贪图小利。
3、对涉嫌故意“跑路”的装修公司,装修业主应当依法维权,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
如市民装修,有意了解和使用《合同》文本,可到市装饰行业协会免费领取或登录《株洲装饰网》下载。
市装饰行业协会地址:天元区海诚路亚都花园A栋405
联系电话:4006075808
答:
(一)对“《示范合同》第九条工程款进度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按照下列方式分阶段支付:
9.1 水电施工进场,完成水电隐蔽工程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
9.2 室内地面及墙面砖铺装完成,主要装饰材料(龙骨、基层板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
9.3 木作制品完成,饰面(板)油漆完工,全屋定制产品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
9.4 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尾款,并开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附件六)。
(二)对“《示范合同》第十一条附则,补充了工期的约定”: 11.4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遇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地震、冰雪等),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的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1‰的计算,但甲方无故不按约定交纳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延误的除外。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