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员工被辞 补偿却迟迟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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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上午,刘先生拨打本报电话28829110:我在天元区金玉满堂酒店做杂工,今年9月份合同到期前,公司称不再与我续约。酒店应该支付给我的补偿却迟迟没结算。

    记者 何春林 核实

    刘先生今年54岁,家住天元区大湖塘社区,肢体有残疾。他说,他是2011年9月份进入该酒店做事的,具体负责宰杀水鱼工作,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元月份,他因为轻度中风住进社区医院治疗,这期间请了病假。病假4个月的工资并没有领取。5月份,他回到酒店想继续工作,酒店管理人员告知,考虑其身体虚弱以及行动不便,不再适合这份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刘先生还找到残联,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为其算了一笔账,加上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以及各种补偿,需要支付两万多元。

    这些日子,刘先生先后找到了酒店,希望对方支付这笔钱,但对方一直拖着没有圆满解决。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株洲市沙坡里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公司当初接纳残疾人工作,就是本着一种社会责任感,帮助残疾人就业。目前,由于酒店经营状况以及考虑刘先生身体实际情况,担心发生意外,确实不适合这份工作。针对刘先生的诉求,他们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该给多少就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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