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被查封的财产想逃避执行 债没躲成,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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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茶陵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被告人谭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悉,熊某一直向谭某所开办的炼铁厂供应煤炭,谭某欠熊某货款达31万元。催讨未果,熊某向茶陵法院起诉谭某,法院依法判决谭某支付货款,并依法裁定将谭某炼铁厂的铲车、货车、柴油发电机及厂房等设备予以查封。法院告知谭某,不得自行处理所查封的财产,如果在查封期间,发生损坏或变卖处理的情况,将依法追究谭某责任。判决书生效后,熊某依法向茶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实,在法院对财产进行查封后,谭某仍将被查封的铲车、柴油发电机、炼铁钢模、5辆斗车等变卖,造成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无法追回的严重后果,情节严重。谭某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被茶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承办法官介绍,谭某除了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还必须要按照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向熊某支付所欠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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