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换设计师致装修开不了工 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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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刘萱)昨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科发布消息,9月份全市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登记3938件,同比增加6.49%,环比增加12.1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65万元。随着国庆长假来临,市工商局12315发布消费维权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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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公司未能履约,全额退还4万元装修款

    8月13日,贺女士来电反映,今年3月份她在某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交了4万元费用,可商家的设计师总监不停更换,导致装修一直未开始。

    在接到投诉的次日,芦淞工商分局建设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得知消费者于3月份在被诉方店内参与优惠活动,先行缴纳4000元装修金,后追缴36000元签订装修合同,但在服务过程中由于被诉方原设计师离职,而消费者与新设计师设计理念产生分歧,因而要求退款。

    8月22日,建设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第一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被诉方认为其已为消费者做好图纸设计、精预算等工作,应收取8000元设计费,但无收取该费用标准依据。经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消费者支付4000元购买被诉方为消费者所设计图纸、精算及预算报告,被诉方将消费者所缴纳36000元予以退还。

    9月6日,消费者再次致电建设所工作人员,反映被诉方未按约定提供设计图纸、精算及预算报告。当日,建设工商所再次启动调解,工作人员对被诉方违约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最终被诉方将4万元装修款全额退还给消费者并致歉。

    事后,消费者主动送上锦旗,对建设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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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车因二维码过期不能上户,商家更换同款新车

    9月14日,李女士到荷塘工商分局12315中心反映,9月13日她在某品牌4S店分期付款购买一辆小轿车,购车总价款11万元,前期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到税务局办理手续时,发现该车合格证的二维码无法使用,对该车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商家换一辆同款新车或全额退款被拒。

    荷塘工商分局荷叶塘所接诉后展开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述属实。商家辩称该车二维码无法使用可能是由于车辆批次为往年出厂,影响到二维码使用。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款2018年出厂新车。9月25日,该所回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商家已为其更换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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