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0927A12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律师告诉记者,判断快递企业涨价是否构成垄断涨价,要看涨价是基于什么原因。张延来表示,如果是基于成本上升、需求过剩等市场原因涨价,是不违法的;如果没有合理原因,只是互相之间沟通一致,为了达到排除市场竞争的目的采取的一致涨价行动,则涉嫌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将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据新京报)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