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 这些领导干部“提篮子”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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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用手中的公权力,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为他人(个人或单位)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被俗称为“提篮子”。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通过“提篮子”谋取私利的案件,昨日,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常奇案

    ●市城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正佳案

    2008-2013年,张正佳在担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园林局局长期间,在河东风光带、神农公园大湖水生态处理、天鹅湖绿化、道路绿化提质改造等相关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或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108万元。另外,张正佳还涉及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

    2017年8月,张正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岚案

    2007-2017年,彭岚在先后担任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河东风光带、神农城等相关建设项目中,为其亲属彭某东和他人打招呼、帮助他们承揽工程,单独或伙同彭某东收受他人财物共81.3万元。另外,彭岚还涉及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

    2017年8月,彭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原部长王海明案

    2014年以来,周常奇纵容亲属周某云以入“干股”形式,与李某合伙承揽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业务,并在承包和结算药款方面给予关照,周某云收受业务量20%左右比例的分成63万元;周某云承揽该院装修、附属工程等业务收受他人财物20万余元。

    2011-2017年,周常奇默许周某云在其医院药品经营商处吃空饷拿工资,收受70个月的工资79万元;2012-2016年,周常奇默许周某云与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合伙在市人民医院做药品业务,周某云收受利润分成81万元。另外,周常奇还涉及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

    2017年8月,周常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9-2015年,王海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学校、幼儿园工程方面为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25万元。另外,王海明还存在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

    2017年12月,王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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