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迟到” 市人社局出台临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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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赵露 通讯员 石伟)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因多方原因,我省至今尚未公布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造成部分市民不能按时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和到银行参保续费。

    记者了解到,往年缴费基准值在8月份省里就会发布。为了稳妥解决这一问题,市人社局出台了临时文件,决定对2018年到龄拟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退休待遇预核定或到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文件规定,不再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拟办退休人员,可正常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已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拟办退休人员,如需现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续,目前可以按2017年缴费基数基准值预核退休待遇,待2018年缴费基数基准值公布以后,再重新核定退休待遇,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也可以在2018年缴费基准值确定以后,再核定退休待遇。人社部门会在办结月的次月,一次性补发从退休次月起的所有养老金。

    对于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等2018年缴费基准值公布后按新标准缴纳(最晚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也可以按照暂定缴费基准值(高档10778.4元、低档6468元)缴纳。按暂定基准值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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