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挖沙噪音大影响休息” 3人打砸挖沙船强索“补偿”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杨冠府 张蕾)近日,株洲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龙泉村湘江河边一条挖沙船上,有人“闹事”。

    据了解,事发当天,龙泉村村民应某伙同同村的文某、文某伦二人,来到一条正在作业的挖沙船上。随后,应某将船上操控室的门玻璃砸烂,文某伦持撬棍砸了船上的发动机外壳,三人采用威胁的方式迫使挖沙船停止作业。

    经调查,应某于今年7月份,多次窜至位于该河域正规开采的两条挖沙船上,以“挖沙噪音大影响休息”为由,强行让挖沙船停机,并迫使其中一名挖沙船老板给予其2500元的“补偿”。

    目前,文某和文某伦被处以行政处罚,应某因寻衅滋事被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新闻学法律

    根据《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两千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