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守法业主为违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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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罗雄武

    青龙湾城市公园A区玲珑墅6号别墅业主在自家别墅前私建一栋房屋,被其他业主举报。昨天,记者从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大队获悉,经调查,私自建的这栋房屋属违法建筑,近日已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详见本报昨日A10版)

    违法建设像“毒瘤”,如果得不到有效而彻底的治理,很容易产生“破窗效应”,进而蔓延成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甚至产生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一个小区更是如此,如果任由违建泛滥,小区就会杂乱无章,严重破坏小区整体形象,降低居民宜居指数和幸福感。上述小区,由于个别业主的任性违建,造成整个小区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让广大业主无法按时收房,甚至还可能引发业主和违建业主及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破坏整个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酿成小区如此尴尬局面,首要原因自然在于违建业主,由其为自己的任性而为负责是理所当然的。然而,由于违建会导致小区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影响的是所有业主的利益,客观上造成了其他守法业主也要为这个违法业主买单的荒诞局面,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恐怕还得寄望于职能部门,依法督促开发商、违建业主拆除违法建筑,维护守法业主的利益。在接到业主举报后,株洲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并作出了违建认定,并依法依规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这是值得点赞的。希望相关部门能继续处理好此事,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不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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