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办“快证”,三年收“感谢费”28.7万 组织谈话后,他“打折”退赃想侥幸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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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根本原因是在权力与金钱面前,没有及时弥补缺失的信念,没有控制好贪婪的欲望,没有管好手中的权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原专职副书记李晋宏在悔过书中如是写道。

    近日,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晋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罪所得28.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曾主动援藏,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李晋宏曾经是一个有思想、能干事、会干事的工商系统“老兵”。

    他1971年出生,19岁参加工作,24岁时响应组织号召,主动到条件艰苦的西藏扎囊县援藏三年。截至案发时,他在工商系统工作已20多年,工作期间曾获得“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一个曾经一腔热血、一颗拳拳赤子心的好同志, 为何会偏离人生轨道,走上堕落之路?

    帮人办“快证”,收点“小意思”

    2012年5月,李晋宏开始担任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局长,是否同意颁发或者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必须经他核准签字,他由此成为某些有心之人的“围猎”对象。

    2013年1月的一天,,“代办人”张某找到李晋宏,希望帮忙加快办证,并留下一个红包。

    “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张某给我的‘感谢费’。我也挣扎过,但想到也是顺手之便,只是加快了一下进度,又觉得拿一点‘小意思’是理所应当,我便收下了。”李晋宏说。

    尝到甜头之后,李晋宏意识到了“商机”,常常帮忙办理“快证”。相关人员在窗口受理后,自行将办证申请资料拿给他审签,当天或次日即可办好工商执照。而李晋宏每次收受相关人员感谢费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业务繁忙,很多时候找李晋宏签字办“快证”的人要在他办公室门外排队。

    欲望一旦放纵,权力一经滥用,便一发不可收拾。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李晋宏在担任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局长的三年时间里,通过帮办“快证”,先后收受相关人“感谢费”总计28.7万元。

    “打折”退赃 以为能轻松过关

    接受的“小意思”多了,同事对他的议论也多了起来。加上近年来我市集中曝光了一批“雁过拔毛”式贪腐案,李晋宏看到自己认识的一些人因受贿落马的消息后,心中也忐忑不安。

    经市工商局党组提醒谈话之后,2017年7月,李晋宏将受贿款中的4.5万元主动上交给了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在侥幸心理的趋势下,他以为这样就能轻松过关。

    然而,2017年年底,市纪委相继接到巡察移送线索、群众举报,都直指李晋宏在担任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今年4月,市纪委驻市食药监局纪检组对其立案审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李晋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今年6月,李晋宏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案发后,李晋宏积极退赃,希望减轻自己的罪过。在忏悔和反思中,李晋宏找到了公权与私利的分水岭,但这种悔悟来得太迟了。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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