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万志雄 非法经营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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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程瑾 蒋筱萱)近日,天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炎陵县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万志雄等8人非法经营一案。

    据悉,万志雄(炎陵县人,中共党员),炎陵县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2017年6月12日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天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春节前后至2016年7月,万志雄在任炎陵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期间,租用厂房非法生产烟丝进行销售,并利用其职务之便借用仓库存放原料烟梗及产品烟丝。

    在庭审过程中,万志雄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他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法律、道德规范约束自己,重新做人。最终,万志雄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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