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务工合同造假除了拒绝,我们还可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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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叶建明

    8月5日起,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进行现场审证阶段。遗憾的是,一些家长因提供虚假务工合同等原因无法给孩子顺利报名(详见本报9日A04版)。

    为了孩子能够上学,且不必上昂贵的私立学校,外来务工者使出浑身解数,真是应了那句“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在关注外来务工者造假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关注他们为什么就拿不到一份正式的务工合同呢?

    事实上,许多外来务工者拿不到务工合同,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资方逃避。资方要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务工合同,本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然而,一些资方出于逃避社会保险义务等原因,根本就不和外来务工者签订劳务合同。在资强劳弱的背景下,外来务工者大多只能无奈接受。

    二是临时工难拿到务工合同。有许多外来务工者虽然在本地干了很多年,但他们的工作并不是长期固定的。他们可能干一段时间就要换一个雇主,如一些保姆和建筑临时工等,这些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确实很难和雇主签订务工合同。

    要让外来务工者不必绞尽脑汁为孩子造假办证,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经常到各企业去检查,发现有不与员工签劳务合同的,要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学位可以一定程度地选择“通融”。即便是外来务工者没有务工合同,如果能通过其他调查证明他们有一年以上的务工经历,应“通融”允许其子女上学。让外来务工者的子女就地入学,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最有效的举措,相信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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