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资金,成了他们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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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危房改造资金,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昨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规管理使用危房改造资金的典型问题。

    2017年1月,攸县谭桥街道苏江村秘书苏正亮任苏江村治调主任期间,克扣群众危房改造款0.9万元,未及时全额发放到位。近日,苏正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11月,攸县网岭镇武仓村妇女主任曾娇兰以其丈夫的名义虚报资料,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去年12月,曾娇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易永贵、时任村主任李纲恒(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因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曾娇兰违规获取危房改造的行为失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秘书陈福英(负责保管村委会公章)因对公章管理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月,醴陵市白兔潭镇金牛居委会副书记周怡圣在任原南桥镇星湖村书记期间,截留康某、兰某等人部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万元,用于上述人员所在村民小组集资修路。近日,周怡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株洲县淦田镇原东冲村支部书记赵勇等3人,因违规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7月,淦田镇原东冲村收到淦田镇政府拨付的专项扶贫资金共计6万元(其中危房改造1万元、扶持原东冲村建设蔬菜基地4万元、雨露计划1万元),时任原东冲村支部书记赵勇、村主任张伟军、村支两委委员兼任村报账员曾美兰擅自将其中的2.024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挪作他用。近日,赵勇、张伟军、曾美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严明纪律,抓紧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对扶贫领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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