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玺湾是否违规宣传工商部门正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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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强占通风井,涉事业主纷纷表示,这是“上当受骗的无奈之举”。而对于这一现象,却迟迟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详见本报7月20日A12版)。昨日,记者走访多家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到,工商部门正在对开发商株洲中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玺湾是否涉嫌违规宣传展开调查。

    城管部门

    规划部门

    市装饰办

    工商部门对开发商的 宣传是否违规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将开发商株洲中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宣传情况向市工商局进行反映,并提交了开发商印发的宣传折页。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常情况下,广告的内容应在普通消费者一般认知范围内。而目前开发商印发的宣传折页上,印有的“架空”标识,很有可能已经达到需要专业认知才能看懂的范畴。

    目前,对于开发商宣传是否涉嫌违规,工商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建筑是否违章 需要监管部门认定性质

    市城管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管体制改革后的职责,在房地产行业领域,住建、规划、房产等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依据今年5月10日起开始实施的《移交处罚权清单》之中的规定,移交方(规划部门)需协助接收方(城管部门)承接城乡规划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开展必需的业务培训工作,对法规移交案件提供行政处罚必需的认定资料和技术支持。所以,如果没有规划部门对违章建筑的权威认定结果,就无法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下去。

    同时,很多强占通风井的行为,都是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实施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以下行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因此,一部分违规现象应该由住建部门进行监管。

    不属于其 职权范围内

    据市装饰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城管局提出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确实有相应的条款。但是,对于这些条款,后续对职能部门做出了明确划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情况,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且,装饰办主要负责的是室内装修以及承重范围,所以,对于强占通风井这一现象,并不属于装饰办的职权范围。

    (记者 贺天鸿)

    规划部门有认定的资质 但需要城管部门来函

    记者从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对于这类违建现象,规划部门共有三项认定资质,规划依据情况认定、规划许可情况认定和规划审批认定。进行上述认定,需要由城管部门向规划部门发函。

    正常的办理流程应该是,城管部门在发现问题或收到投诉后,如果对现象存在疑问,可以向规划部门来函,申请规划部门协助认定,对于城管部门的来函,规划部门“有函必回”。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城管部门有关于“通风井”违建的相关来函。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两个部门间行政处罚权移交不久,可能各个环节衔接还不太顺畅,后续一定会加强与城管部门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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