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0716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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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7月12日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该负责人说,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所谓“棚改”即棚户区改造,是指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城镇危旧住房改造工程。它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5年,国务院推出棚改三年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以缓解和消化商品房库存。棚改规则逐渐转向为货币化安置,也就是说拆迁之后不给房子给现金,拆迁户自己再去买房子。

    以后这种货币化安置可能会变少。因为,住建部此次要求,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

    “目前看,整体市场对棚改政策非常敏感,因为这是支撑最近几年楼市最关键的因素,特别是三四线城市,严重依赖棚改的货币化安置。”张大伟说。

    他认为,货币化安置逐渐收紧是大势所趋。货币化安置造成了大量的购房需求,而部分城市的库存不足,这些需求放大了购房紧张情绪。必须明确的是,棚改的数量将减少,这是2018年的政策要求。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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