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罗青松 彭雅南)业主与物业纠纷难调和,造成物业离场、小区无人管,大概没人想看到这种“两败俱伤”的场面。记者昨日从天元区城管局获悉,为从源头化解矛盾,辖区在全市率先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案件。
昨日,天元区城管局物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一些业主和物业有纠纷矛盾,难免会出现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撤场等问题,也就造成小区无人管,甚至停水断电等情况,双方都“叫苦”。比如去年12月底,本报曾报道天元区泰山西村因物业费收取率不足10%,物业方亏损离场,造成小区垃圾无人清运,有居民被迫“搬家”的消息。
为扭转这一情况,给物业公司和业主一个“缓冲地带”,天元区物管办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区司法局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安排,今后业主与物业存在矛盾纠纷,双方都可来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物管办、司法部门和律师将参与协调。下一步,天元区还将组织、培训一批调解委员会成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等相关制度,从源头推进物业管理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具体实施方案,预计本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