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常奇被指控受贿594万余元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贺玉荣)6月13日,攸县法院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周常奇受贿一案。这是该院自今年4月我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后,首次适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的案件。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常奇在担任株洲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在药品采购、科室外包、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94.33万,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该案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