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卖过期食品 还不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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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张熹)近日,因株洲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拒不履行罚款义务,市食药监局对该超市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0月9日,市食药监局接举报,株洲华润万家生活超市销售过期“印味野山椒竹笋”,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现场发现在售已经过期的“印味野山椒竹笋”,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过期食品予以扣押,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据悉,株洲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市食药监局对株洲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印味野山椒竹笋”4包;2、处以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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