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拟增加新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与一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增加了人民检察院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规定,依法行政有望再添一重法律保障。
在保障司法公正方面,草案二审稿细化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干预检察官司法活动的追责处理。根据草案二审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对于领导干部或者人民检察院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办案人员应当拒绝并全面如实记录,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或将被追责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草案二审稿规定,对于领导干部或者人民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办案人员应当拒绝并全面如实记录,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综合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