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考成绩有异议 26日至27日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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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王亚)记者昨日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教育考试部门申请复核。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6月26日至6月27日17点前,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部门(县市是招考办,城区是高考科)办理。其中,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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