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乘客,出租车司机被罚千元
本报讯(记者 戴凛)嫌乘客目的地太近,出租车驾驶员刘某直接熄火下车。记者昨日从市运管处获悉,刘某已被处罚1000元,同时扣除其服务质量考核分10分。
6月8日晚7时20分,市民荣女士带着年过七旬的父母从武广高铁株洲西站出站,打算搭乘出租车返回位于泰山西路附近的家中。然而,刘某询问得知荣女士的目的地后拒绝发车,理由是“距离太近”。无奈之下,荣女士只好带着父母改乘公交车再步行回家。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介绍,6月9日,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后,随即安排了专人进行处理。
市运管处稽查科科长刘剑表示,出租车驾驶员在问询乘客目的地后,如拒绝搭乘乘客,均属于拒载行为(乘客携带宠物、违禁物品等除外)。乘客可记录车牌、乘车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据或证明,向运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