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茶陵县政府微门户网站,记者看到了这则通告。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在走访中,发现确实存在不孝敬老人的情况,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新房内,而让自己的父母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之所以出台这则通告,是因孝敬老人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目前,政府部门还没有过追究赡养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有老人确是自己不愿意跟子女住,宁愿自己住着开心,而除了不孝子女外,大多数子女其实都愿意接老人来到身边,只是各家有各家的原因。
父母说
有的是子女不孝
有的是不喜孤独又害怕相处
黄爷爷和老伴年过七十,老两口一直生活在易俗河,几年前,老人的房子被征收,征收款悉数被儿子领走,在城区买了房子。儿子曾邀二老来住,可二老一辈子种田,老家还有果树与家禽,舍不得这些,二老便在老家的原址不远处搭建了临时的土棚子居住。可临时土棚子十分简陋,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雨天屋角还会漏雨,邻居和亲戚都劝儿子出点钱再盖一间,却被儿子以“没钱了”拒绝。黄爷爷的亲戚说:“征拆的款项他们应该留点给自己,全部给了儿子,现在儿子不管了,自己咋办?”
67岁的曾女士,前年老伴去世后曾和子女住在一起,但因与儿子儿媳在生活习惯上有差距,最终她回到了自己老家的房子里,“我的睡眠少、起床早,但是儿子周末想睡个懒觉,有时会有点小摩擦。”加上曾女士喜欢把剩菜剩饭留着第二顿继续吃,但是儿媳觉得剩菜没营养,意见不统一的地方多了,就慢慢形成了矛盾,所以干脆住回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