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警惕“微信荐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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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此前曾发文提醒,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等工具,大肆招揽客户,以拉抬股票价格为诱饵,骗取投资者缴纳的信息费或会员费,或者利用投资者资金为其操控的股票接盘,诱惑力大,欺骗性强。这些不法分子通常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或跨地域作案,常规调查手段很难取证。

    只有经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有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从事荐股活动,请不要参与,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如已参与被骗,请收集好证据材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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