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贺先生开车来到山河景园小区,想去自己的车位停车,却发现自己车位被别人霸占。贺先生说,这样的情况已经遇到几次了,因为没入住小区,车位闲置着,所以并不在意。
记者看到,贺先生的车位是在小区地面上,上面带一个公共的顶棚。
当天,他在物业公司办理装修手续,准备装修房子,同时要求物业人员将自家车牌录入系统,以便正常使用车位,但遭到物业公司拒绝。
“他们说必须交齐过去4年每月40元的车位管理费,才准录入车牌。”贺先生说,车辆信息没录入,他的车辆进入小区就必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即1小时免费,12小时内5元,24小时内10元。
“我买了车位每次停车还被收费,觉得很冤。”贺先生说,既然未使用车位,物业公司就不应该收取车位管理费,今后正式使用后,他愿意交。
他还说,他的车位闲置了4年,车位一直是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间的停车收费,也是物业公司在收,利用他的闲置车位所取得的收益,物业公司是不是要归还给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