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0602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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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贾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贾勇表示,意见规定了救助对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三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内容主要是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基本康复服务。”贾勇说,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我国有0至6岁各类残疾儿童167.8万人。儿童期是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更能正常上学、就业,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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