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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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2017年年度检查工作已于2018年3月开始,将于6月30日结束。请各社会组织抓紧时间,按照要求做好年检工作。对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确定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具体内容见株洲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articles/1508/2018-3/178836.html)。

    年检工作联系人:谢刚,电话:28680826,地址: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

    特此公告!

    株洲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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