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高龄老人的福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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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有高龄老人的注意了!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将对城市五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及云龙示范区)的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对象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对象进行申报审核备案。符合补贴条件的老人,由本人或者亲属按要求提交资料,由各级老龄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公示和备案工作。全市最终补贴名单以湖南省老龄业务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http://222.240.178.55:8081/LLYWXT/login.jsp)

    审核对象

    知多点

    (一)百岁老人:户籍在本市,2017年12月31日前审核通过且目前健在的百岁老人,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新增百岁老人。

    (二)高龄老人:户籍在本市,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此前未及时申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高龄老人(不含百岁老人)。今年一季度已申报的老人本次无需重复递交资料。

    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截至2017年底,株洲市有百岁老人93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0.36万人。

    我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标准,自2016年开始,全市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500元/月(天元区700元/月、攸县600/月),平均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今年起,我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将提标扩面,户籍在本市,90-99周岁的老人补贴不低于100元/月,80-89周岁的老人补贴不低于50元/月。

    (记者 成姣兰 通讯员 唐珂)

    审核要求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

    各县市区老龄办对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助并审核通过的百岁老人进行再次确认,提交近期拍摄的近距离照片一张(手持近期杂志刊物)或动态小视频;如出现百岁老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及时退出补贴;如出现百岁老人迁出,需提供户籍迁出资料。

    2018年新增的百岁老人需提供《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和近期拍摄的近距离照片一张(手持近期杂志刊物)或动态小视频,注明老人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按照《关于印发<株洲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民发〔2018〕2号)和《株洲市老龄工作》文件要求,初次申报的高龄老人需提交《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近距离照片一张(手持近期杂志刊物)或近期拍摄的动态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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