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驰)近两天,荷塘区爱丁堡小区多位居民致电市长热线反映,他们居住的楼栋里,电梯被物业公司故意关停,造成出行不便。这究竟是咋回事?
小区存在的矛盾由来已久
前天上午,记者与市长热线办督办员赵越来到该小区。业主丁先生说,今年以来,他们跟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其中,3栋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最深。
据业主介绍,开发商欠3栋业主的违约金高达180万元,因此,3栋有186户业主,却只有部分业主缴纳物业费,欠缴的物业费达几十万元。于是,物业公司将运行的3台电梯关停了2台。
为了解决矛盾,去年11月份,多个部门组织各方开展协调,并达成了协议。记者看到,协议内容大部分是开发商的问题,主要有产权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问题;也有车辆管理、安防、应急灯不亮等物业公司的问题。但该协议是一纸空文,当时承诺去年12月份解决这些问题,至今都没有兑现。
天海物业爱丁堡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杨敏证实了此事,她表示,物业公司关停小区楼栋的电梯,实属无奈。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居民缴纳物业费。不过,3栋仍只有30户居民交费。
小区将成立业主委员会
随后,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当地街道办、社区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
市物业处工作人员罗学帮表示,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他们将转给市房产局开发办,请房产局开发办协调开发商解决。但是,不能将开发商的问题和物业公司的问题混为一谈。
罗学帮表示,如果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了物业服务,居民就要按时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要求提供服务,物管部门支持居民合法维权。
经过协调,天海物业爱丁堡小区管理处主任杨军承诺,对存在的服务瑕疵,物业公司将进行整改,但希望居民能够缴纳物业费。
为了确保物业公司能够兑现承诺,罗学帮拨通了天海物业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仍然拒绝缴费,他们将撤出小区。
对此,罗学帮指出,物业公司如果撤出小区,必须提前3个月告知业主,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
同时,在市物管处的协调下,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也在积极组织小区业主筹建业委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