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家规”之外要有“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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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近期,网约车的问题因为济南空姐在郑州遇难一案引发广泛关注。随即,滴滴平台关闭了顺风车平台一周时间并进行了整改。重新上线后,滴滴方面出台了包括“22点到次日6点关闭平台”“身份验证”“接单需刷脸”“网约车司机考试”等多项整改措施。即使如此,在过去一周仍然发生了女乘客遭遇骚扰等事件。如何规范网约车司机的不良行为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仍然是一道社会化的难题。

    网约车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但仍然要接受监督和管理,否则再先进的出行模式,也总会出现安全问题。网约车说到底仍然是属于出租车行业。出租车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的考核、监督与评价,网约车也应当如此——两者都需要在同一制度和规定下运行,对企业、车辆和司机,都要实现全方位的监督、考评与管理,一样都不能少。

    因此,规范网约车出行安全并提升网约车的服务水平,不仅仅要有“滴滴出行”这个平台的“家规”,还要有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行规”。

    从一些细节来看,《办法》中的条款可谓细致入微,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处值得称赞。一是明确了网约车平台的规范,即完成了运营公司的规范。二是明确了对驾驶员的规范,规定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的考核基准和考核周期,低于一定的分值,需要接受培训,出现一定的违法行动,直接进入黑名单,即“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

    “家规”“行规”共监管,只有这样,“互联网+”“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才不至于走上错路和歪路,相关平台的消费者与使用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最好的保障。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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