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蒿)地下停车场长期以来产权不明、权责不清、无法办证的状况有望全面终结。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的《株洲市区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上获悉,该《办法》实行后,我市地下车位可与商品房一样,办理产权证明。
“市民呼声比较多,一些城市也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办法》初稿。记者注意到,该初稿对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以及使用权出让程序等都进行了梳理和明确。
听证会上,市人大代表、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等部门代表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市民业主代表,均就《办法》提出了修改和完善建议。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听证会上收集的意见,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逐一梳理、审慎研究。对听证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合法意见予以采纳,对不予采纳的意见,会说明不予采纳的原依据及理由,“我们将尽快拟订出更加符合株洲市情的《办法》,按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报请市政府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