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0518A12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刘丹妮)二十年前,周大爷以母亲的名义建了房子,母亲去世后,周大爷想把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却因为较为复杂的家庭关系难以办理手续。昨日,记者从市公证处获悉,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证明难”问题,该处推出了代为调查取证等免费服务。

    记者了解到,周大爷的亲生父母早年离婚后,又各自组建了家庭,生育了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我要办理继承公证,但很多相关的人都联系不上了。就算可以联系上,我也不知要提供哪些资料。”周大爷说。

    公证员查看了周大爷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后,立即通过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核实,确认周母无公证遗嘱信息后,及时安排延伸服务小组到周大爷的单位调取其人事档案,之后又迅速开始找知情人调查取证。

    “其实当事人无需为了搜集资料而发愁。”市公证处负责人介绍,这些烦心事都可以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来解决,而且不会加收费用。经过调查取证,公证员出具了房屋由周大爷继承的公证书,还为他免费提供了代办房屋过户的延伸服务。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