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豪车在小区停车场被盗、受损 小区物管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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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女士的车受损严重 记者 赵露 摄

    家住芦淞区经世皇城的李女士前年花10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高档车,没想到近日在地下停车场取车时,却发现车子不见了,地上则是一大堆碎玻璃。

    豪车被盗,多部位受损

    4月27日早上7点多,李女士和往常一样准备送孩子上学,到小区地下停车场时,却发现车子不见了,地上散落了一大堆碎玻璃,还有切割玻璃的工具。

    “车子被盗了!”李女士惊呼,并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因为车子安装了定位系统,28日的18点左右,李女士通过定位系统发现,车子已经到了江苏连云港市,“偷车贼得手后,就开着车一路狂奔逃跑。”

    随后,李女士向江苏警方报案,并告知了车子地点。最终,株洲警方和连云港警方联手,找到了车子并抓捕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此后,李女士的丈夫和朋友前往江苏,发现车内饰、车门等多个部位受损。

    业主:每月交了管理费,物业没有尽到职责

    李女士说,丈夫和朋友将车开了回来,目前维修费用已经花了2万多元。

    “小区物业现由湘银物业公司负责,我每个月向物业交付了40元的车位管理费用,但是物业并没有尽到职责。”李女士说,进出口还没有保安人员值守,车辆、人员随意进出。

    对此,湘银物业公司一名黄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物业公司刚接手该小区不久,小区不少监控设备使用多年已经老化,目前正在更换。

    对于李女士说的停车场进出口人员值守问题,黄先生说,湘银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安排人员固定值守停车场一项,而是安排保安人员定时在停车场进行巡逻,“我们后来经过检查,事发当天保安人员确实在岗巡逻。”

    对此,李女士说,监控视频显示车子在凌晨1点被盗,她发现时已经是早上7点,如果安保人员巡逻到位,即便没有看到案发一幕,也应该会发现地上的碎玻璃,从而提前通知她。

    律师:业主若要追偿,需证明物业存重大过失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邱凌云律师认为,一般而言,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都是普通合同,即只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不包括业主的个人财物和安全。

    对于李女士每月交的40元车位管理费用,邱律师认为,要先确定合同里所约定收取的费用规定了物业哪些责任。如包含了保管费,物业公司应该负赔偿责任,若仅是卫生、水电等费用,则不用负赔偿责任。

    黄先生说,40元费用仅包括清洁、水电和工资,没有包括停车保管事宜。记者在李女士出示的车位管理协议上也没有看到车辆保管一事。不过,李女士出示的湘银物业向业主提供的整体物业服务设想的相关文件则提到,物业在保障业主安全上,运用全封闭式管理手段,实行24小时岗位执勤,通过监控、巡查确保项目各类案发率以及设备故障率为0。

    广东大展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表示,如果业主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车被盗是因物业的重大过失,则可以向物业追偿。

    (记者 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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