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将病父送医后“失踪”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拒绝赡养

    情节恶劣的涉嫌遗弃罪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凌云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则涉嫌“遗弃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杨先生的儿子若有实际困难,可寻求相关部门或社会帮助,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李菁菁)近日,省直中医院120接来了50多岁的中风患者杨先生。然而,杨先生的儿子将父亲送到医院后便“失踪”。

    省直中医院医生周鹏介绍,杨先生是4月30日下午入院的,他以前因心脏病在该院住院治疗过,但家属考虑费用问题没有同意手术,而是采取了保守治疗。去年2月,杨先生又因中风住院治疗,落下了后遗症,身体已经瘫痪,智力和语言功能均受到影响。这次杨先生心脏病发作,他儿子拨打了120并陪同父亲来到医院。

    “当天下午,杨先生的儿子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称身上没有钱,要出去找人拿钱,便离开了医院,此后一直不见踪影。”周鹏介绍,他们多次拨打了杨先生儿子的电话,但一直联系不上。期间,他回了一条信息,大致意思是为了给父亲治病,他连房子都卖了,现在已经筹不到钱,走投无路。

    “医药费的事情可暂时不说,但不露面也不是解决的方法。”周鹏介绍,他们拨打了110报警,但至今没有后续,去杨先生所在社区打听,也没有消息。

    目前,杨先生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医生给他用了一些药物,目前他的心脏病病情还算稳定,日常生活均由医护人员照料。“虽然家庭有困难,但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希望家属尽快联系医院。”周鹏说。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