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险,这个可以有

  • 上一篇
  • 下一篇
  • 财政部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我国为什么要开办“税延养老险”?这一险种能多大程度利好普通百姓?保险业为此该做好哪些准备?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用税收优惠政策,夯实养老体系“第三支柱”

    居民投保税延养老险时,所缴纳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

    推出税延险这项惠民政策,不仅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承诺,事实上也已经在业界论证了10年之久,连续多年成为全国两会热点话题,而今政策终于靴子落地。专家普遍表示,这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建设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1999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到2017年底,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2.4亿人,占比已经提高到17.3%;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58亿人,占比上升到11.4%。老龄化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新挑战。

    这么多的老龄人口,养老问题如何解决?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专家指出,目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费占比达90%,第二、第三支柱保费占比合计10%,明显太单薄。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模式,主要是靠“第一支柱”支撑,可是这个“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险,其保障水平跟退休前的工资收入相比有很大“落差”。要弥补这一差距,还需要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力。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或养老基金,属于“第三支柱”。居民投保该险种时,所缴纳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

    “以减税促养老”也是国际上的成熟做法。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IRAs”——人们在退休前,定期投资一部分钱进入该账户,缴费和资金收益都可减免税,退休后便能从中领取养老金。截至2014年底,大约34%的美国家庭拥有IRAs账户,资产规模高达7.44万亿美元,占养老金总资产的30.19%,占家庭金融资产的11%。

    “税延养老金融产品可以与社保体系形成完美互补,为个人提供除了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以外的个性化保障选择。”太平洋人寿董事长徐敬惠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此前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中城市职工养老储备指数报告》结果显示,如果国家推出税延型养老保险,36个大中城市有购买意愿的职工人数比例将达到57.8%。

    让老百姓养命钱保值增值,监管制度是安全垫

    累计个税税率达10%的消费群体就适合购买税延险

    以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个人购买了税延养老险后,个税降幅为26.43%

    “现在身体好,在大城市肯吃苦就能多赚钱。以后年纪大了还是要回老家,我正琢磨着趁收入高的时候给自己买一些养老保险。”在北京蓝色港湾做服装导购员的孙小盈月收入8000多元,她关心税优政策到底能给自己省多少钱。

    业内人士测算,当月收入超过16666.67元这个临界值时,税前扣除限额将是不变的;换句话说,1000元就是我们可享受税延优惠的最高缴费水平。

    购买税延养老险到底影响多少所得税?

    据上海市人社局数据推算,以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7132元计算,扣除五险一金1248.1元后,应税工资5883.9元,个人所得税为133.39元。实行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后,如果个人购买了该保险,应税工资可再扣除427.92元,即5455.98元,按此计算的个税为98.09元。与此前相比,减少35.3元,降幅26.43%。

    曾担任泰康养老和生命人寿总精算师的娄道永算了一笔账:在缴费阶段,不同收入人群年度“延税”额度为0元至5400元之间。

    看账户积累,按30周岁起缴纳、60周岁一次性领取养老金计算,并采用4.5%作为账户累积利率,对养老金收入按照7.5%一次性缴税。可以算出,职工月收入为7132元,30年共可少缴税1.54万元。若职工月收入为16666.67元及以上,30年共可少缴税9万元。

    可见,税延限额内投保,收入越高实惠越多。

    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认为,参照7级个税累进税率,累计税率达到10%的消费群体就适合购买税延商业养老保险。

    按照这个标准,孙小盈月收入超过了8000元,属于适合购买税延养老险的群体。“不过这个政策什么时候能推广到全国呢?”她问记者。

    娄道永分析,目前上海市、苏州市60岁以上人群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达31.57%和25.21%,老龄化情况相当严重。福建情况相对较好,为13.73%。“先在这三个地方试点,有利于探索后续推广经验。”他说。

    根据《通知》,试点期限暂定1年。试点成熟后,总结经验,再在全国铺开。

    产品将以稳健型为主、风险型为辅,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未来应当设法使这项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虽然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相较目前市场上其他理财手段,税延险的“增收效应”并不明显,普通居民对其关注度也不高。人们在养老储备工具选择上,仍倾向于银行存款、理财等渠道,选择个人税延型养老险的比例仅为31.6%,主要原因是对这一养老手段缺乏了解。

    如何使这项政策深入民心,夯实养老第三支柱?

    延税额度必须足以激励投保——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家段家喜认为,目前最需要强化自我保障的人群,恰恰是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人群,未来应当想办法使这项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产品必须满足多样化需求——

    在设计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总体思路上,监管部门此前曾表示,要坚持 “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专家预计,该项政策如果能撬动“第三支柱”,将带来1800亿元左右的保费增量。目前,三地保险公司正在紧锣密鼓研发产品,部分保险公司日前表态,产品将以稳健型为主、风险型为辅,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风险管理必须到位——

    “产品要安全透明并有一定的可选择性。”段家喜说,资金安全是产品设计的底线,要确保老百姓养老资金保值以及合理回报。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的收费等信息要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产品,也可在不同公司之间转移产品。

    “税收制度是发令枪,交易制度是保证线,监管制度是安全垫。”段家喜表示,参与人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其行为就应该受到约束。“对中途退出要有限制,保证资金未来用于养老。在一些国家,中途领取要缴纳10%的罚款,或者规定一定比例的资产只能退休时趸领。此外,还要强化财税、银行、保险、人社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框架,推动立法,细化监管,严格市场化投资管理,确保老百姓的‘养命钱’安全增值。” (摘自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 图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