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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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批准,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项目需征用莲花社区张家组、赵家组土地;云田路项目需征用莲花社区万福、元前、张家、屋场、赵家组土地,请上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天内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逾期将作无主坟处理。

    T: 13973386613 杨建辉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云田项目指挥部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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