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捷 通讯员 蒋百稳)为了保证饮水安全,4月27日起,醴陵启动渌江三刀石段、望仙桥水库、官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整治对象为渌江三刀石段、望仙桥水库、官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餐饮服务业(包括农家乐、露天烧烤等)、采砂洗砂、畜禽养殖、网箱养殖、违规建房和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违法经营、项目建设和其他有关活动。
整治行动要求自4月27日起,整治范围内的各经营项目业主20日内自行拆除经营服务设施和广告牌。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有关设施和广告牌,由醴陵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依法强制拆除。同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不听劝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