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黄鹃 周子熙)为进一步落实“决胜执行难战役”的各项要求,4月23日开始,株洲中院院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督导检查,督促基层法院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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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执行突出典型案例
经公安机关协助,“老赖”在上海落网
各督查组赴9个基层法院检查了相关台账,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了抽查,着重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各院执行工作中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各基层法院院长对执行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表示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强调,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已经到“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全市法院要认识到,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针对问题找差距,针对短板抓整改,务必确保各项指标漂亮完成,务必确保第三方评估第一轮顺利过关”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目标导向、工作重点,狠抓跟踪问效、责任落实。
特别是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严格遵照"五项指标",确保全部合格,对已终本案件进行认真清查整改,加大对未结案件的执行和清理力度,做好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做好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迎评准备工作。
据悉,申请执行人湖南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长沙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8月30日作出裁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南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当年10月11日向被执行人株洲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因被执行人未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向该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某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该院于2016年12月16日对被执行人刘某作出拘留决定,并通过株洲市公安局和荷塘公安分局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未果,经该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7年12月12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经公安机关协助,在上海将被执行人刘某抓获,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批捕的过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