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城关 余静)家住荷塘区的张爹爹一直很烦恼——自家小区有人养鸡搞得臭气熏天要如何处理。前天,他在荷塘区红旗广场的城管普法台前,找到了答案。
当天,荷塘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宣传活动,市城管局副调研员邹外成现场为张爹爹等人,就生活中遇到的城市管理难题进行解答,并转交执法人员跟踪处理。
据悉,条例实施前,居民小区内饲养家禽现象并不少见,但因为对其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处置起来协调难度较大。而条例第39条明确,住宅小区内出现类似行为,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和社区居委会有权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应及时向城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申请协助处理,填补了监管和执法中的“空白”。
▲荷塘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宣传 记者 伍靖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