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湘江“母亲河” 我市法院开展“春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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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周子熙)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在株洲两级法院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主要包括:湘江流域重化工、重金属、工业固体废弃物等工业污染行为,以及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等15类行为。“春雷行动”共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工作重点。第二阶段,集中审理执行,以集中审理执行的方式做到判决一案、教育一片,让环保意识扎根百姓心中。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同时对领导不力、工作敷衍,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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