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危房改造建房户补助资金1.7万元,却向无指标户发放了2.1万元。”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起简单的克扣危房改造资金案却存在诸多蹊跷之处——5个指标户,3个没有克扣、1个全部克扣、1个部分克扣,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对待?
对此,张旺年解释说:“2015年,村里共有5个危房改造补助指标,但还有6个建房户没有申请到指标。因为他们都建了房,也都困难,开会讨论的时候,有人就提出要给无指标户也分一些,我同意了。但是又有人说如果每户补1-2千元有点少,我们就从之前村上征地的补偿款中补贴了4000元放在里面一起分配,就成了现在这个数目。”
2016年2月,芦淞区财政将补偿款足额拨付到5户有指标户存折上。随后,1个指标户将补助款取出后交到村上,1个指标户的补偿款由出纳取出,再连同村上补贴的4000元,当场按照每户3000元左右的标准发放给1个指标户和6个无指标户,6个无指标户共分配到2.1万元。
对于克扣标准“区别对待”一事,张旺年说,5个指标户,有3个是贫困户,确实非常困难,所以全额发放;1个是准五保户,建村部买的是他的地基,也给他在村部旁建了可以安身的房屋,所以就没有分配给他;还有1户是普通建房户,和无指标户的情况类似,就只分给他一部分。
让五保老人安度晚年,却让无资质者来承建
2016年3月,竹山村几名五保户向张旺年等反映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倒塌风险。张旺年和村委成员商量,村里干脆建个“老人之家”,集中安置14名五保户或残疾人,让他们安度晚年,后集体决定由具备多年建房经验但无资质的张某负责项目建设。2016年4月20日,竹山村与张某签订正式施工协议。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他们先后多次向区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资金,累计争取到69.6万元资金支持,村里也垫付了一大笔资金。
目前,该项目主体部分已基本完成,但尚未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近日,白关镇原竹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旺年因违反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他所涉的违纪问题包括:违规克扣危房改造建房户补助资金、违规挪用生态林补偿资金、违规将“老人之家”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方建房。
表面上看,张旺年的违纪问题,都不是为自己谋私利,而是为集体、为他人“谋利”,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昨日,芦淞区纪委监委披露了该案的详细情况。
不谋私利就可逾矩?违纪就要受处理
“我自己没有私心,但是学识水平有限,法纪意识不强,违反了党的纪律,教训很深刻。”张旺年在接受审理谈话时,如此反省自己的错误。
芦淞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在村(社区)一级,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仍比较薄弱,认为只要“不谋私利”,一些“逾矩”的行为只是小节,张旺年就是这样的典型。他克扣危房补助款发放给无指标户,还觉得克扣与发放方式“合情合理、皆大欢喜”,实际上侵害了有指标户利益、违反了群众纪律;用“对策”对待“政策”,为了给集体创收,挪用生态林公益金;有心办“好事”,还采取了实际行动推进“好事”,却因为小节“失身”。他的行为违反了纪律,也受到了处分。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芦纪宣)
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给村集体创收”
2014年至2015年期间,张旺年挪用本该“专款专用”的生态林补偿资金72925元,用于修村道、还欠款等村务开支。
“我们经过了村集体决策。我只想着村集体能有一笔收入,好为村民办更多的实事。”张旺年说,自己之前一直认为,这是集体决策的结果,不算违纪。
“集体决策并不能成为违规违纪行为的‘挡箭牌’。”芦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