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物业公司,不反对等于同意?这个业委会有点“霸蛮”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昨日,天元区亚都花园业主曹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已经到期一年多了,主要成员既不组织改选,也不辞职,还拒绝交出业委会公章。目前,小区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业委会在今年3月29日在小区内张贴“霸王公示”,公示指出:“凡是对续签原物业公司不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一律视为同意”。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对这一现象进行监管。

    记者 贺天鸿 核实

    延伸阅读

    宁波一家法院出台物业诉讼新规:

    起诉欠费业主

    不能“挑肥拣瘦”

    据宁波晚报报道,今年3月16日,宁波海曙法院出台了一部专门针对物业费用纠纷的规定,可以说是亮点十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必须就所有欠费业主进行起诉,而不是选择性地对一部分欠费业主起诉。同时,如果业主缴费率或者满意度达不到80%,且能查证物业服务确实有明显瑕疵,该物业公司的起诉,法院将暂不予受理。

    据了解,该法院一个基层法院去年审理物业案件近800件,其中绝大多数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这其中就有一个问题,物业公司起诉时,不是谁欠费都会起诉,往往要选择性起诉。就是找好起诉的,即选择业主无明确证据和理由的案件进行起诉。

    这其中就取了个巧,因为取证问题,法院判断不出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有瑕疵,这样一来,物业公司一般都会胜诉。而这次规定的出台就是防止这个问题的出现,物业公司要起诉就所有欠费业主一起起诉,以防对个别业主造成损害。

    业主对“霸王公示”不满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亚都花园看到,小区内各楼栋入口处均张贴了业委会的“告知”,上面明确指出,自3月29日起五日内,如半数以上业主无异议,将与原物业公司续约合同。对此,记者现场随机采访了几名业主,他们对这份“告知”纷纷表示不满。

    “很多房子都租出去了,光靠一份告知书,电话都不打,业委会凭什么认定‘无异议’就是同意?”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的任期已于去年2月到期,主要成员一直把持着业委会公章,其他业主有什么诉求、要求时,这些主要成员就以业委会任期已经到期为由,进行推诿。现在要续签物业公司了,业委会却出面“管事”了,张贴这样一个“霸王公示”,让业主们实在无法接受。

    业委会负责人:

    个别业主反对,还不交物业费

    随后,记者与业委会负责人杨女士取得了联系,据杨女士介绍,小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良好,收费也合理,小区内绝大部分业主意见一致,对于续签没有异议。

    目前,以曹女士为首的个别业主,由于物业公司没有答应其不合理要求,所以一直对续签一事从中作梗。

    据杨女士透露,曹女士曾经因为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社区居委会:

    持异议的并非“个别业主”

    “一年多以来,我们不知道找了业委会负责人多少次,对方一直避而不见。”滨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业主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自从去年业委会任期到期后,社区干部曾多次要求业委会负责人公开辞职,交出业委会公章,重新选举业委会。但是,业委会负责人一直以工作繁忙为由进行推诿,拒不交出业委会公章,“可是社区居委会没有强制手段收回其公章。”

    滨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内共有150余户业主,社区居委会已经收到一份超过40户业主联名签署的反对书。目前该小区内张贴的告知书,肯定不符合规范。

    同时,上述社区负责人还表示,曹女士确实因为与物业公司存在其他纠纷,曾长时间拖欠物业费。但是,此事已经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曹女士也已经按照判决要求清缴物业费。

    最终,记者将情况向天元区物管办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现场核实。

    ▲亚都花园小区内张贴的“霸王公示” 记者 贺天鸿 摄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