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李彦宏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就个人信息利用问题发表观点:“我想中国人可以更加开放,对隐私问题没有那么敏感。如果他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的,那我们就可以用数据做一些事情。”此言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平心而论,李彦宏的部分立论框架是站得住脚的。比如说将碎片化数据纳入大数据的“大盘子”中,会令其威力呈现指数级上升,这无疑是对大数据作用的精准把脉。
问题是,首先,中国人真的就愿意用隐私换便捷吗?其次,服务便捷性果真就是能将个人信息数据随意进行商业化利用的正当理由吗?
李彦宏为中国人“愿用隐私换便捷”的意愿代言的理由,或许是基于很多国人对身份信息被随意收集的不够敏感。可不够敏感,就是“愿意”吗?
不排除确实有人为了便利不顾自身隐私安全,但直接冠以“中国人”的全称概念,未免太想当然了些。谁能代表“中国人”?
正如有网友说:“1,如果你不输入手机号,就用不了;2,输入手机号则表示同意注册协议;3,同意注册协议则表示公司可以推送各种广告……请问我哪里自愿了?”
此网友所言,正道出了问题的关键:很多貌似自愿,都是“被自愿”。当用户连选择权都没有时,说“用户自愿”无异于把绑架说成是尊重他人愿意被绑架的权利。你侵犯了我的权益,还说我“自愿”?
再说了,以便利之名,就能随意攫夺公民隐私?便利和隐私,是否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只能舍此保彼?很多所谓的便捷性,其实只是商品或服务应有的“商业属性”,根本就无需用户付出“牺牲隐私”的代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为了获得一些便捷,是需要让渡一部分隐私,但是,技术大佬们不能视之为当然。如果不是首先站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而是摆出一副和用户交易隐私的姿态,这恐怕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