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去“奇葩证明”,先改“奇葩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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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委会开具“奇葩证明”的事,沸沸扬扬吵了好多年,民众苦不堪言,居委会叫苦不迭,几经改革,还未能彻底解决,让人困惑。

    本人跑社区线多年,居委会的“奇葩证明”,陆陆续续听过的不下20项,引起的矛盾,让社区工作者谈之色变。最后受夹板气的,还是办事民众。

    银行要求证明“我爸是我爸”,不然钱不让取,居委会回复说这证明开不了,那这钱,是取还是不取?学校要求小孩社会实践到居委会盖章,居委会说无法证明是否参加活动盖不了,眼瞅着要开学了,这可怎么办?居委会不给证明“我没有精神病”,到手的好工作没有了,这哑巴亏要吃吗?……每一次盖章都关系到办事民众的切身利益,却每一次都是一边有要求,另一边要拒绝。

    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广简政便民政策,取消了175项基层证明事项,保留19项证明,压在民众和社区的“证明”大山,算是基本被移除了。然而,“奇葩证明”仍然不少,虽然审改办在政策执行两个月就在全市进行督查,银行、工商、教育等几大执行不力的部门被多次约谈,但效果并不明显。

    到底是“奇葩证明”必不可少,还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奇葩理念”在作祟?答案明显是后者。简单地说,相关部门之所以要百姓去开具“奇葩证明”,就是为了规避责任、转移矛盾。

    今年两会,“最多跑一次”成为便民举措的热门话题,株洲也已启动此项便民措施。如何根除“奇葩证明”?需要主管部门下大力气,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放下架子,改变工作思路,真正将民众放在第一位,执政为民,服务于民。

    (成姣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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