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乘客搭乘出租车,不慎在车上遗失重要资料原件,出租车司机竟向乘客索要200元“好处”才愿意归还(详见3月20日A11版)。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经工作人员通过万发出租车公司调查,最终确认了代班司机的身份。运管处对该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今后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司机向黎女士退还了200元“好处费”。
运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之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也希望广大的哥的姐自觉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城市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