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娟)3月20日,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提出为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市场化,放开全省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此前一直执行政府定价,根据这一通知,车用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意味着车用天然气将由生产经营者根据供求关系自行确定市场销售价格。按照通知要求,放开价格后,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对此,市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接到通知,等正式文件下发后将转发给各企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车用天然气供应商共有两家,分别是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湘潭昆仑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