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通过监察法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2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大会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勠力同心,锐意进取,为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详见A03、A04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他们是:栗战书、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
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张德江、俞正声、张高丽等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2人,缺席1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执行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三个报告。
完成上述议程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
栗战书随后也发表了讲话。
10时20分许,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 (据新华社)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主席台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