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人员在清点乘车人数
通讯员供图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16号)以及株洲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近日,荷塘区教育局、荷塘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在辖区内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督查行动。
这次行动,督查人员分别在仙庾镇黄塘商品街、省道211茶马线路口以及荷塘大道治超站路段设点对过往的湘BS9555等7辆校车进行安全检查。
在被检查的车辆中,属于戴家岭龙娃娃幼儿园湘BS0230、分路口中心幼儿园湘BS0655、四三O幼儿园湘BS1906的三辆校车情况基本正常,其余四辆校车均存在问题,其中晶晶幼儿园湘BS9555、湘BS0357、贝贝佳幼儿园湘BS1276的车载“六定”表格没有及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全面、不规范,车辆前挡台面放置了很多杂物,应急药箱里的常备药品缺失或者已过期,最为严重的是景星幼儿园湘BS1380,该辆车荷载18人,检查实载20人,超载11%。督查人员对前面三辆存在问题的车辆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涉嫌超载违法行为的湘BS1380校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名驾驶员给予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通知园方将超载的学生全部安全转运。
荷塘区教育局表示,对于这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例、严惩一例、通报一例。
(记者 宋芋璇 通讯员 刘小望)